为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宣恩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2025年1月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修订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结合城市更新、成片开发等工作划定储备片区,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还提出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宣恩县作为湖北省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为了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宣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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