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珠山镇玉龙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玉龙湾地块),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珠山镇玉龙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玉龙湾地块)约90.40亩(具体见征地红线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已纳入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五)款规定的公共利 益情形,因城市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宣恩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由征地专班会同相关部 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 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 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本公告发布后,相关部门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 建、装修、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宣恩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