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
为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湖北省配套文件(鄂政发〔2024〕8号、鄂建函〔2024〕123号),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宣恩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重点内容
1.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及准入条件是否合理;
2.申请、审核、分配程序是否公平透明;
3.租金标准及动态调整机制是否科学可行;
4.租赁合同管理、使用与退出机制是否完善;
5.其他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7月19日
三、反馈方式
请贵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书面反馈: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邮寄至宣恩县城乡住房保障中心(地址:珠山镇民族路21号,邮编:445500);
2.电子邮件:发送至165013287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公租房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四、其他说明
1.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个人);
2.相关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
3.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1.《宣恩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718-5831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