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印发《宣恩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3月,召开2022年县委政法工作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度工作并安排部署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8月,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包容审慎监管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推进会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扩大),会后,特邀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法学教授郑至吾、湖北联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鲁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培训活动。9月,全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视频会结束后,县委副书记、县长赵秀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职尽责。政府常务会坚持带头学法,会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4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减政放权力度持续加大。强抓政务服务“清减降放”工作和“县乡同权”建设。一是在已达成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县”基础上,全面梳理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制定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高频事项办理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等6张清单,“就近办”事项比例达100%。二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创建“无证明城市”,公布《宣恩县免提交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累计取消证明事项114项,清理汇总形成《宣恩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共涉及10余项政务服务领域。三是坚持推进“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事联办”以及“跨域通办”,上线运行“群众办事不出户”微信办理平台,实行电子证照全量汇集,深化“证照分离”,推广实施电子证照“亮证”,实现“一业一证”无差别受理。全县205个业务办理项可直接下放至乡镇,188个业务办理项可实现收件端前移,27个单位完成160类电子证照目录收录工作。
2.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实现同一事项规范统一,本级政府及部门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38个部门权责清单共4630条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相关解读文件。二是县发改局组织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自查工作,确保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协同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14个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开展交通物流领域、水电气暖领域、地方财经领域、金融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医药领域与涉农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3.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强。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互联网+监管”,全县28个行政执法部门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内共认领978条事项,认领率达100%,梳理实施清单1049条。二是探索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针对同一行业监管对象,制订综合查一次清单,100多项检查和服务事项实现动态调整,制定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2年全县联合抽查领域31项,各单位抽查类别107项,确保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三是县发改局成功创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体系”,为全县医疗卫生、药品经营、电子商务、公务员等4个领域1500余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并完成系统自动评价,累计提供信用查询服务3000余人次。
4.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出台《宣恩县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方案》,全县18个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48份文件开展清理,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活动及各种行政行为。二是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先行区示范创建工作,出台《开展“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范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先行区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宣恩县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依法编制“四张清单”,实现16个行政执法领域1125项事项照单执法。三是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宣恩县2022年度诚信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广泛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并集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深入推行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查询工作机制,落实“逢进必查,逢办必查”,持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清理工作,对2018年以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政策兑现等内容开展自查,政府投资项目政策100%履约,无因人员变动出现推诿的现象。四是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牌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均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五是积极开展“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组建固定破产审判合议庭,制定《宣恩县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诉讼费用缓交办法(试行)》,简化流程缩减时限,创新公告送达方式,衍生诉讼非诉解决。目前,“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范围”与“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两个先行区试点创建项目均成功通过省营商办验收,其中扩大包容审慎监管改革项目在全省获得复制推广。
5.法治督察作用持续发挥。2022年11月24日至30日,县督查考评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成立两个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9个乡(镇)、11家县直单位对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三)依法完善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恩施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进一步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聘请多位专家律师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我县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的协商、谈判以及突发应急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2.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严格落实《宣恩县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方案》,全面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把“制发”入口,严格“清理”出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与常务会议涉法议题资料进行合法性审核。2022年度共开展合法性审查82件,其中审查合同3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专项事务39件。
3.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交由县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共计61件,其中重点建议2件、一般建议59件,县政府共承办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54件,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县检察院共制发检察建议17份,县法院共制发司法建议7份,发布2期行政审判白皮书。县委依法治县办对2022年上半年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县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6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2022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认真完善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政务服务“群众评”工作与12345热线工作,受理市民咨询、诉求、建议及表扬等共计10026件,均全部按规定时限办结。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探索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印发《宣恩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成立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小组,对符合评估范围的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及时按照评估程序做好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使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5月,县委依法治县办组建由相关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成立案卷评查小组,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湖北省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评查标准》相关规定,从10个重点执法部门报送的116件行政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16件进行评查打分,并公开通报评查结果。9月,县司法局在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6家重点执法部门实地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现场指出不足并限期整改。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的工作通知》,各行政执法单位对42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质效。县司法局在政府门户网、“宣恩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畅通执法监督线上线下投诉举报通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共制发行政执法案件意见书5件。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县直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直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络员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平台监督行政处罚案件268件。
(五)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市民之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1个,乡镇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62个,形成县、乡、村、组、调解中心户五级调解网络,建立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62个,县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县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在册人民调解员858名,共排查纠纷406次,调处各类纠纷1081件,化解成功1030件,成功率达95%。县法院速调团队调解案件586件,调解成功584件,调解成功率99.66%,平均结案时长3.8天。
2.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根据《湖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相关部门协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实施办法》,自2022年8月31日起,除海关、金融、外汇、税务、国家安全机关外,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一律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受理、审理、决定、送达。2022年共计接收行政复议申请21件,受理20件,其中维持5件、撤销3件、驳回申请1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而终止审理4件,正在办理7件。
(六)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普法宣传全过程。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和党内法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宣恩县2022年度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方案》《2022年宣恩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各种特殊时间节点,多形式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推动“法律七进”落到实处,共开展送法下乡文艺演出16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册2万余册,受众人群达3万余人次,选聘法治副校长107名,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00余次,法宣在线参考率达100%。
2.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拓宽。现全县建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法治宣传栏70个、法治文化村16个、法治文化长廊10条,在册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在建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
3.普法宣传队伍进一步壮大。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经培训考核建立在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581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1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
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共同推进,当前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力度不平均,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的现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参与庭审活动需进一步落实落地,少数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门机构和人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需进一步规范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上还存在一定差距,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需加快实施。合法性审核方面,部分送审单位未按规定给审核单位留足审核时间,导致审核单位难以对送审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执法全过程记录缺乏刚性约束,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未对记录信息统一保管,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存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未达到执法人员5%的比例要求,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年龄老化,专业化水平不强,在一定范围内导致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2023年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制定并全面实施“法治课堂”学法制度,至少每年度组织政府领导班子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2次以上专题学法活动。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法治意识。
二是快速开展年度决策目录编制工作,动态管理年度决策目录。决策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拟定决策草案。各部门送审的政府常务会会议材料、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恩施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程序。实施或起草部门应出具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并明确专人在规范性文件制发十个工作日内与县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对接,县政府办公室对缺乏相关程序性材料的应及时退回实施或起草部门补充。
四是加大对法律人才的招录与引进,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办案能力,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经费,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定期评议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充实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独作为第七部分予以阐述,特别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接下来,我们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