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领导要求,现将各乡镇、县直单位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恩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十条措施的通知》(宣政办发〔2020〕7号)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活动开展情况
(一)消费扶贫开展情况。截至6月17日,全县已有103个单位累计投入584万元开展消费扶贫,其中:购买办公用茶121.1万元,为会员购买春茶及其他农副产品266万元,购买恩施旅游年票154.2万元,到贫困村开展活动使用9.6万元。
(二)旅游消费活动开展情况。截至6月17日,全县已有101个单位结合2.5天弹性休假制度,组织会员6807人次,累计开展各类消费旅游活动195次,消费总金额达到95.5万元,其中:组织春游活动64次,消费28.6万元;开展“主题党日”特色实践活动68次,消费40.9万元;组织会员开展自由游63次,消费26万元。
(三)旅游宣传营销开展情况。一是结合重要节假日,利用“浪漫宣恩”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发放“旅游消费券”6500张,价值32.5万元,拉动县内旅游消费近4000万元。二是开展“品贡茶·烤活鱼·赏夜景”宣传营销系列活动、“浪漫侗寨枇杷映黄”采摘节、“酉水蓝贡米香”农旅结合体验周等系列活动,带动县内周边游、踏青游、自驾游、乡村游等乡村旅游热潮。三是通过湖北卫视、长江云、一直播、抖音、微信公众号、腾讯新闻等线上媒体创新营销模式,累计播放、曝光超1000万次,截至6月17日,全县旅游人次达到40.3万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4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截至6月17日,还有6个单位没有购买恩施州旅游年票,12个单位没有组织任何旅游扶贫活动,19个单位没有组织春游活动和“主题党日”特色实践活动。
(二)数据反馈不及时。部分单位虽已开展活动,但没有及时报送参加活动人数、活动消费等相关信息。
(三)数据报送不全面。部分单位没有将参加活动人员自费部分纳入活动金额统计数据,没有反映活动真实信息。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的必要性、重要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体现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拉动全州特别是我县旅游消费,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成为我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
一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宣政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必须在6月30日之前完成购买恩施州旅游年票任务,及时组织开展春游及“主题党日”特色实践活动,确保在8月31日前激活年票完成景点打卡。
二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组织活动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同时,要将合规合理的活动费用“应统尽统”(所有二级单位相关数据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并及时反馈县总工会(联系人:杨慧,电话:5832349,QQ:994185223),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全面性。
三是要紧紧抓住近半年来被抑制、被冻结旅游消费潜力短期内释放的重大机遇,继续做好 全县旅游宣传营销,持续提升我县特色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抢抓线上网络流量和线下客源流量,在做好疫情常态防控,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尽快实现旅游产业全面复苏。
宣恩县督查考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