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恩县教育局《关于宣恩一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发改局按照政府定价程序,对宣恩县一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项目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鉴于宣恩县第一中学学生住宿条件和生活环境等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根据本次成本监审结果,县发改局拟定了《宣恩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全县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宣恩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宣恩县第一中学属于全寄宿制学校,现有62个教学班级,专用学生宿舍楼6栋,建筑面积33592平方米,共有721个学生公寓套间,可供3348个学生住宿。宿舍基本生活设施齐全,每个宿舍有4张双层钢管床(部分为2层舒适木质家具床),1个浴室卫生间,2台电风扇,1台2.0匹格力空调机,配有照明、冷热水和消防安全等设施。每栋宿舍楼安排3个管理员、1个清洁工、1个保安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政策依据
(一)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鄂发改规〔2021〕1号)规定,公办高中学费、住宿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二)根据《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4〕46号)规定,制定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校住宿费标准应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属地市、县发改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三、成本监审情况
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成本监审组对宣恩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定价进行了成本监审,出具了《关于宣恩县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核定宣恩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单位定价成本为441.5元/学期·生。
四、调整理由
宣恩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一直按《州物价局关于宣恩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恩施州价〔2012〕74号)规定执行,住宿费每生每学期收费300元。为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学生住宿环境,宣恩县第一中学于2020-2023年对学生公寓进行了改建,加装了空调和空气能热水器等设备,随着学校学生住宿条件的改善,住宿成本增加,学校当前住宿费收入难以维持宿舍管理的正常运转。
五、拟定收费标准
根据本次成本监审情况,结合宣恩县第一中学现有设备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现拟定宣恩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方案为:440元/学期·生。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六、 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一)联系电话:0718-5835041
(二)发送电子邮件,邮箱: 1139800634@qq.com
(三)寄发信函,邮寄地址:宣恩县珠山镇人民路8号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县人民政府大楼716室)。
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