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土地复垦费 | 省政府378号令 | ||
2 | 土地闲置费 | 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百分之20%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财税〔2014〕77号 | |
3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其中,车库、车位、储藏室8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件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鄂价工服〔2017〕7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 |
4 | 耕地开垦费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财税〔2014〕77号,财综〔2014〕7号,财综〔2016〕36号,鄂政办发〔2017〕40号 | ||
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 |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 | 同上 | ||
使用其他耕地的 |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 同上 | ||
5 | 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 | 按照总建筑面积 珠山镇30元/平方米、椒园镇20元/平方米、 李家河镇20元/平方米、高罗镇20元/平方米、沙道沟镇20元/平方米 | 鄂价工服规[2013]6号 恩施州财规[2018]1号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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