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闫凡德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迪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欣同志任县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燕正兵同志任县国防动员综合协调中心副主任;
曹昆翔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晁阳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春红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聘任为宣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杨胜涛同志为县第一中学校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不再聘任为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聘任黄江华同志为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聘任杨胜号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聘任向杰同志为宣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聘任王俊同志为宣恩展宏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免去侯均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奋同志县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职务;
免去赵清波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田娜娜同志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免去滕召强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鼎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不再聘任裴达进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宣恩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