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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闫凡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1 16:10 来源:宣恩县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闫凡德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迪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欣同志任县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燕正兵同志任县国防动员综合协调中心副主任;

    曹昆翔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晁阳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春红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聘任为宣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杨胜涛同志为县第一中学校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不再聘任为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聘任黄江华同志为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聘任杨胜号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聘任向杰同志为宣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聘任王俊同志为宣恩展宏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免去侯均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奋同志县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职务;

    免去赵清波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田娜娜同志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免去滕召强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鼎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不再聘任裴达进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宣恩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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